【野生动物保护所规定的保护的野生动物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对“野生动物”进行了明确界定,并规定了哪些动物受到法律的保护。这些保护对象主要包括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以及具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简称“三有”动物)。以下是对相关内容的总结与表格展示。
一、野生动物保护所规定的保护的野生动物包括:
1.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指对生态系统具有重要作用,或因人类活动面临严重威胁的物种,分为一级和二级保护。例如:大熊猫、金丝猴、朱鹮等。
2. 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的需要特别保护的野生动物,如某些种类的鸟类、两栖类、爬行类等。
3. “三有”动物(有益的、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有科学研究价值的)
这些动物虽然不属于国家或地方重点保护范围,但因其生态、科研或经济价值而受到一定保护,如麻雀、刺猬、蟾蜍等。
4. 其他受法律保护的野生动物
包括一些国际公约中规定的保护物种,如穿山甲、蟒蛇等,也受到国内法律的约束。
二、保护野生动物的分类及举例
| 保护级别 | 说明 | 示例 |
|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 对生态、科学、文化等有重大意义,分一级和二级 | 大熊猫、金丝猴、朱鹮、雪豹、东北虎 |
| 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 由各省根据本地情况划定,具有区域特色 | 云南的滇金丝猴、四川的川陕哲罗鱼 |
| “三有”动物 | 具有生态、科学或经济价值,需适度保护 | 麻雀、刺猬、青蛙、蝙蝠、果子狸 |
| 国际公约保护物种 | 受《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保护 | 穿山甲、蟒蛇、红珊瑚、玳瑁 |
三、保护的意义
保护野生动物不仅是维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举措,也有助于维持生态平衡、促进可持续发展。非法捕猎、交易和破坏栖息地的行为,将受到法律严惩。公众应增强保护意识,积极参与野生动物保护行动。
总结
野生动物保护所规定的保护对象包括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三有”动物及其他受法律保护的物种。通过分类管理与法律约束,有效保障了野生动物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