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为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行为,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国家财产安全,国务院于2023年正式发布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是对原有相关法规的整合与优化,旨在构建更加科学、系统、高效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体系。
一、主要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进行了规定:
1. 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使用财政资金的单位所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
2. 管理职责划分
明确了财政部门、主管部门以及各单位在资产管理中的职责分工,形成“分级管理、责任明确”的管理体系。
3. 资产配置与使用
规定了资产配置的原则、标准及审批流程,强调“以用为本”,提升资产使用效率。
4. 资产处置与收益管理
对资产的转让、出租、报废等处置方式作出明确规定,同时要求资产收益纳入预算管理。
5. 监督与问责机制
强化内部审计和外部监督,对违规操作进行追责,确保资产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6. 信息化管理要求
推动资产管理数字化,建立统一的信息平台,实现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
二、关键条款对比表
| 条款内容 | 原有规定 | 新《条例》规定 |
| 适用范围 | 仅限部分单位 | 扩展至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单位 |
| 管理职责 | 职责不清 | 明确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及单位职责 |
| 配置原则 | 没有统一标准 | 提出“按需配置、合理高效”原则 |
| 处置程序 | 流程不规范 | 强调公开透明,严格审批流程 |
| 收益管理 | 缺乏统一管理 | 要求收益纳入预算统筹使用 |
| 监督机制 | 内部监管为主 | 引入第三方审计与社会监督 |
| 信息化建设 | 未强制要求 | 明确推动资产管理数字化 |
三、实施意义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在国有资产管理领域迈出了制度化、规范化的重要一步。通过强化管理责任、规范操作流程、提升资产使用效率,有助于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增强财政资金的使用效能,也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有力支撑。
此外,该条例还鼓励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确保政策落地见效,真正实现“管好资产、服务发展”的目标。
如需进一步了解《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的具体内容或实施细节,建议查阅官方发布的全文文件或咨询相关财政管理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