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47条】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是关于经济补偿标准的重要条款,明确了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偿金额及计算方式。该条款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其在合同终止时能够获得合理的经济保障。
根据本条的规定,经济补偿的计算依据为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此外,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标准应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准,但不得超过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
二、核心内容表格
| 项目 | 内容说明 |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
| 适用情形 |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非因劳动者过错) |
| 补偿标准 |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
| 计算基数 |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 工资上限 | 不得超过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 |
| 特殊情况 | 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当地平均工资三倍,则按三倍封顶计算 |
| 适用对象 | 所有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
三、注意事项
1. 工作年限的认定: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应从入职之日起计算,包括连续工龄。
2. 工资的计算:工资应包含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但不包括加班费或其他非固定收入。
3. 经济补偿的支付时间: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同时支付经济补偿。
4. 违法解除的后果: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主张赔偿金。
四、结语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是维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条款,合理规定了经济补偿的标准和计算方式,有助于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劳动者在遇到相关问题时,应了解自身权利,必要时可寻求法律援助,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